联系我们
姓名:潘丽萍
手机:13153946888
电话:13153946888
邮箱:329777811@qq.com
证号:13713201411386946
律所: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沂蒙路与天津路交汇金猴名居3A706室
合同纠纷
合同标的内容包括
来源:临沂专业律师 网址:http://www.lawlyxs.com/ 时间:2023/2/6 14:41:21
合同标的内容包括四种形式,分别是有形财产、无形财产、劳务和工作成果,合同标的是合同的必备条款,如果没有合同标的,事后也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合同是不会依法成立的。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一、合同标的内容包括
合同标的内容包括如下四种:
1.有形财产
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货币和有价证券等。
2.无形财产
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
3.劳务
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输行为,委托中的代理、行纪、居间行为等。
4.工作成果
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无形物。
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标的条款必须清楚的写明标的名称,以使标的特定化,从而能够界定权利义务。
二、合同标的法律风险点有哪些
合同标的法律常见的风险点有如下几种:
1.标的物信息不够明确
合同双方当事人一定要明确约定产品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生产厂家、使用说明、数量等详细内容,防止因标的物约定不明确而出现纠纷。
2.质量标准和检验期间不明确
如买卖合同中卖方一定要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检验期间,并要求买方在检验期间内提出书面的质量异议,没有在约定期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出卖的产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
3.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除双方有特别约定外,法律规定以“交付”作为风险转移的分界点。因此对买方而言,卖方送货的交货方式使买方承担最小风险;而对卖方而言,买方自提则会使卖方承担最小风险。
三、合同除了标的,还有哪些内容
合同除了标的,一般还有下列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数量;
3.质量;
4.价款或者报酬;
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