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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临沂刑事律师讲述 聚众斗殴造成死亡怎么定罪


来源:临沂专业律师 网址:http://www.lawlyxs.com/ 时间:2023/6/19 11:10:31

  聚众斗殴造成他人死亡的,不按聚众斗殴罪追究刑事责任,而是按故意杀人罪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此时对行为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接下来将由临沂刑事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临沂刑事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首要分子是指聚众斗殴的组织者,策划者,纠集者,指挥者,在幕后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不论其是否直接参加斗殴,一般应认定为首要分子。聚众斗殴犯罪中,如果首要分子明确反对其他参与人造成对方人员重伤、死亡结果的,对直接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实施者按照聚众斗殴罪的转化犯处理,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对首要分子按照聚众斗殴罪定罪处罚;如果要分子在组织犯罪过程中重伤、杀人的故意不明显,其他积极参加者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对直接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实施者和首要分子,都应按聚众斗殴罪的转化犯处理,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一、如何认定聚众斗殴罪

  1、场地

  聚众斗殴罪通俗来讲就是搞小团伙、纠集多人互相进行斗殴,破坏公共秩序。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此罪破坏的是“公共秩序”,而不是“公共场合的秩序”,所以即便只是带着一帮人在偏僻的郊外、草原、海边斗殴也属于聚众斗殴,并不一定是在闹市、夜宵摊、学校、酒店等地方才算。

  2、人数

  在词汇解释中,“三人为众”,所以聚众斗殴最少也要有3人以上的人员参与打斗,根据大大小小的刑事案例数据分析,聚众斗殴者少则几人,多则几十人甚至上百人,人数众多的造成的社会影响巨大,领头者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也越重大。

  3、目的

  在《刑法》第292条中,聚众斗殴的概念为“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这也就是说聚众斗殴者的目的通常是为了报复他人,在法律中,“报复”是一个性质严重的词汇,所有以报复为前提的作案动机都属于性质恶劣,以报复他人为前提进行聚众斗殴,给社会秩序带来不良影响,必将接受惩罚。

  4、与其他罪行的区别

  因为同样都是多人进行打架斗殴,所以此罪很容易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相混淆。聚众斗殴的犯罪动机一般是“流氓动机”,他们的本意不是为了扰乱社会秩序,而是报复他人或者争霸一方。后面的罪名是基于个人的某种诉求,故意引起极大的影响和轰动,引起他人注意,向有关部门或者机构讨要说法,达到自己的目的。

  二、是不是只要参加了聚众斗殴就会被认定为聚众斗殴罪?

  并非如此,实际上在有些案件中,参与者可能多达上百人,最后被认定为聚众斗殴罪的可能只有十几人,因为其他的人全部只是盲目参与,有些甚至都不明白为什么要打架,而领头人和组织者才是真正的核心人物,为了一些个人恩怨共同破坏社会公共秩序,他们需要承担的责任是重大的。

  对于一般参加者,只能依治安管理处罚法追究行政责任,不能构成本罪主体。关于聚众斗殴,案例其实有很多,通过案例分析,量刑标准和惩罚可以更加明确。

  聚众斗殴造成死亡怎么定罪?此时一般是按照故意杀人罪来定罪的,因此在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就需要按照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处罚。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临沂刑事律师,临沂刑事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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