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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四醉汉挤坐摩托车 撞花槽致一死三伤


来源:临沂专业律师 网址:http://www.lawlyxs.com/ 时间:2015/1/27 11:34:03

日前,茶山发生一桩醉驾交通事故,四名醉汉挤坐在一辆女装摩托车上,摩托车前行几分钟后,就与道路中央花槽发生刮擦失控跌倒,造成一死三伤的悲剧。

目前,肇事司机杨某荣因伤患未愈仍在住院,茶山交警为他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杨某荣对死者家属作出了合理赔偿,得到了死者家属的谅解。

11月17日21时35分许,茶山交警大队122接到群众报警:茶山镇伟建路工业园健益厂路段一摩托车自撞,一人死亡,三人受伤,摩托车损坏。值班民警赶往现场,迅速开展现场救护和现场勘查、取证工作。

由于现场有一股较浓酒气,交警带驾驶人杨某荣到茶山医院进行抽血,经检验鉴定,杨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8.04毫克/100毫升,已大大超出醉驾临界值。

办案民警调查后得知,当天21时25分左右,摩托车驾驶人杨某荣醉酒驾驶粤S35J41号(套牌)二轮女装摩托车,车上载杨某龙、王某超和陈某焕三人,从茶山伟建路工业园某制衣厂宿舍的后门驶出,前往石排玩,当车辆离开该制衣厂后行驶了几分钟就同道路中央花槽发生刮擦,随后摩托车失控倒地,造成王某超当场死亡,杨某龙、陈某焕、杨某荣受伤及车辆损坏的重大交通事故。

杨某荣告诉交警,他们四人同是茶山某制衣厂员工,且关系较好,常在一起聚餐饮酒。案发当天19时许,杨某荣与死者王某超一起从博罗出差返回宿舍,陈某焕、杨某龙已在自己的宿舍煮好了饭,几人一起喝了四瓶900毫升的白酒。酒足饭饱约20分钟后,他们四人就挤上一辆摩托车上路了。

司机杨某荣还承认,肇事摩托车是他今年3月从博罗花500元买的,当时没牌,粤S35J41号牌是从厂里一废旧的男装摩托车上拆卸下来后,再安装到女装摩托车上的。

伤者陈某焕说,当时他阻止过杨某荣驾车,但杨某荣不听,说摩托车是他的,比较了解性能,也开得较多,由他来开自然要稳妥些。陈某焕也就没有再坚持,车刚开没多远就出了事,而王某超更是糊里糊涂丢了性命。

茶山交警划分事故责任认定,当事人杨某荣醉酒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对路面情况注意不够,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导致此起事故的根本原因,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王某超、杨某龙、陈某焕不负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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