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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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

父母争吵要离婚 儿子冲出门围殴“第三者”致死


来源:临沂专业律师 网址:http://www.lawlyxs.com/ 时间:2014/10/9 14:25:36

爸爸妈妈经常吵架,甚至闹到要离婚,而这一切,在他们16岁的儿子小光(化名)眼里,都和一个“叔叔”不无关系。

小光很想家庭和睦。正当青春叛逆的年纪,小光冲动地认为,自己或许可以给自己的家做点什么,改变这一切。悲剧,由此开始。

妈妈说,“叔叔”的事不要告诉爸爸

小光依稀记得,童年的生活,除了爸爸妈妈给予的诸多记忆,还有一个和妈妈很要好的“叔叔”,也会经常出现。

印象中,这个骑三轮车赚钱的“叔叔”,跟他家一直走得很近,有时会买东西给他吃。妈妈对这个“叔叔”也不错,偶尔也会拿些吃的东西过去。

有时候,妈妈还会提醒小光,不要把这些事告诉爸爸。

不过,相比这样的情节,小光记忆更深的是这个“叔叔”出现后,家里不时传出争吵声。

年少的他,不知发生了什么,只是一次次看着父母吵得不可开交。

“你们再吵,我就去把他打了”

人终归要长大的,很多事情也会渐渐明白。那个“叔叔”到底是什么人,小光自然心里也有数了。

小光越来越觉得,他本来可以有个和睦的家,全因这个“叔叔”的介入,而变得纷乱不堪。

2011年,小光的父母吵得越来越凶。好几次,甚至闹到要离婚的境地。

“你们再吵,我就去把他打了。”终于有一次,小光当着父母的面,说出了这句“狠话”。

“大人的事情,小孩不要管”。小光的爸妈一句呵斥,把它当成孩子的戏言,然后接着他们的战争。

对于小光的母亲究竟是否有外遇,其实并无定论。在检察机关的调查中,她一开始曾承认有外遇,但后来又否认,说根本没有什么。

然而,小光心中累积的怨恨,却让他认定,一定要教训那个“叔叔”,才能换回这个家。

他买了一根水管,叫上几个同学

小光成绩一般,在当地一所普通学校上学,身边的朋友,偶尔也会通过小打小闹处理一些问题。

2011年12月26日,眼见父母依旧争吵,小光越想越气,便约了同学陈某等人,来到了“叔叔”王安(化名)的家里。

怕自己打不过,小光还特地花了15元钱,买了一根水管当“武器”。

王安当时正躺在床上,小光上前用被子蒙住了他的头,接着几个人上去就是一阵拳打脚踢。

没想到,王安被打后,渐渐吃不下饭,于2011年12月29日下午去世。经鉴定,王安系高血压性心脏病发作导致心功能衰竭而死亡,而小光等人对他的拳打脚踢,致使他全身多部位损伤,加速了他的死亡。

母亲很后悔没把儿子的话当真

昨天,温州永嘉检察院传来消息,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小光和他的同学陈某等4人,已被依法批准逮捕。

“我只是想教训一下这个‘叔叔’,警告他不要再跟我妈妈来往了。”很显然,小光没想到事情会闹得这么大,得知王安死了,他也懵了。

小光的母亲起先听说王安被打,一直认为是丈夫找人干的,根本没想到儿子会这么做。

直到办案人员找上门,她才知道一切都晚了,哭了很久,悔恨不已。“我总觉得他还是个孩子,大人的事情不该管,没想到会搞成这样。”

小光的母亲说,她很后悔,当初没把儿子的“威胁”当真,最终酿成了悲剧。她也后悔,一直以来,夫妻间的争吵,没顾及儿子的感受,忽视了孩子心理的变化,才会闹到如今已难收场。

办案手记

别把孩子的话当耳旁风

办案检察官说,按照我国相关法律,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当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他说,每次办理类似的案件,总会让人反思,我们该给孩子们提供一个怎样的成长环境。

父母间的争吵,在他们自己看来,是“大人的事情”。然而,千万别忘了,孩子也是家庭的一员,他们同样怀有对这个家的爱,期望为这个家付出,得到本应拥有的温暖。

所以,父母们如果遇到事情,控制不住即将争吵,不妨这时多看一眼您的孩子,看看他们的目光中,是多么渴望和睦安宁。

日常生活中,父母们也请多听听孩子的心声,别把他们的意见,当作可有可无,忽视了他们的心理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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